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党支部都有哪些基本任务。 第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第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公司、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党支部来说,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在实际工作中,该如何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得以全面有效覆盖呢? 对于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那么,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想成立党支部咋办?别急,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那么,党支部在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哪些原则呢?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工作“五个坚持”的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上述“五个坚持”原则,这“五个坚持”既反映了党支部工作的内在规律,也是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的指针。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对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全文如下。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次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为进一步推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现就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眼坚定历史自信,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从中深刻领悟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
党史学习教育究竟该“学”啥?这下有数了。 党史学习教育用书出版座谈会暨专题宣讲动员会15日在京召开,四本“指定书目”亮相——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阅读党史著作堪称“地基”。这堂高规格“党史课”的“指定书目”,为何是这四本?不妨先看看书的内容。 第一本是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该书收录了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29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对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文稿40篇,其中16篇文稿是首次公开发表。 这本书以丰富的史料支撑和历史纵深的理论分析,对党史上若干重大问题作出新总结,提出新观点,全面、科学地反映党史的内在规律,这为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历史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二本是《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该书分别摘录了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围绕中国共产党历史发表的讲话、报告、谈话、批示和书信等重要文献,共计141段论述、9.8万字。 展卷披读,鉴往知来,...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1 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党同志要对党忠诚,一起学习。 对党忠诚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 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在对党忠诚问题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纯粹。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 —— 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有一套制度和规定,也要有领导干部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以身许党许国的使命担当。做到这一点,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至关重要,思想上有了“四个意识”,行动上就有了基本遵循。对党忠诚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 2018 年 1 月 5 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
2月1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谈到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2月20日,农历牛年正月初九,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京召开,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在动员大会上,习近平说,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历史时刻学历史,抓住时机搞教育,意义非同寻常。2019年5月,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就讲过:“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第70个年头,在这个时刻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到此次党史学习教育,党内集中教育接续开展,每一次都是“补钙”“加油”。在20日的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书记在讲话中说,党中央已经印发了《对于在全党开展党...